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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推荐工作的通知 |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1.各省辖市科技局(委)负责本地区人选的组织推荐,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报省科技厅。 2.中科院南京分院、工程院江苏省院士联络处、省部属科研院所联合会,省有关高校可以直接推荐本部门、本单位人选。 3.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3人可以联名推荐1名人选。 4.上届进入综合评审的候选人,可作为本届有效候选人,直接进入评审环节。 原则上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1人,请注重推荐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家。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 2.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重大突破或发现,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著贡献,创新成果引起该学科或相关技术领域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 3.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创新成果获得广泛实际的应用,显著提升我省相关产业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被公认为我省相关领域实现技术跨越的主要贡献者,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作出突出贡献。 4.创新成果多次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受到国务院及省政府的表彰。 三、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深刻理解本通知相关精神,切实把握推荐标准和条件,认真审核把关,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2.报送材料包括:(1)由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函1份;(2)《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推荐书》纸质原件1份(推荐书第一至第十部分合订本)、复印件10份(不含附件部分)、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同步报送。 3.报送时间、地点 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6月24日止,逾期不受理。 报送地址:南京市龙蹯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310室(科技项目管理处)。 报科技项目 找苏州博伟 更多科技项目咨询,请关注微信订阅号 CPC-TSC,或添加微信好友:CPC_gaoqi |
文章来源:http://www.szcpc.com/te_news_news/2016-06-06/37825.c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