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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项目申报 |
入库企业标准按照《江苏省高新技能企业培育资金办理办法(试行)》实行。详细入库企业须一起满意以下条件: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办法,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效力)在技能上发挥中心支撑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能立异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6、近一个管帐年度高新技能产品(效力)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8、企业恳求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严峻安全、严峻质量事故或严峻环境违法行为。 1、江苏省高新技能企业培育库入库恳求书(进入“省高新技能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信息系统”,由网络生成后打印);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讨开发的组织办理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两个管帐年度的财务管帐陈述(包括管帐报表、管帐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关于涉密企业,须将恳求入库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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