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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情况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则不满足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1.高新收入指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低于60%,意味着不符合根本性条件。

2.高新技术及产品不符合领域。生产国家违禁品,例如康泰克,从药物中提取出麻黄碱即使技术很高、很精密,也不能申报高企。

3.企业类型。不属于企业法人,例如分支机构、办事处、分公司、个体经销商等等,不具备法人单位资格,不能申请。并明确规定,港澳台地区企业不允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4.研发费。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低于5%;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低于4%;

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低于3%。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低于60%则不符合高企申报条件

 
文章来源:http://www.szcpc.com/te_news_news/2018-07-13/46833.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