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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创新“一事一议”项目补贴申报的通知 |
各园区、街道、各相关单位:
本次申报类型为1-10“一事一议”项目补贴,包含:1-10-1贷款贴息-协议兑现、1-10-2房租补贴-协议兑现、1-10-3公寓补贴-协议兑现、1-10-4高级人才奖励-协议兑现、1-10-5科技企业规模补贴-协议兑现、1-10-6其他-协议兑现,请在企业服务空间“类型名称”中选择相应项目类型进行申报,若申报类型选择有误将退回重新申报。
本次将考核“一事一议”项目2018年度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相关部门将根据实际达成情况给予考核。请各园区、街道结合申报指南,保证申报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若因申报材料问题被退回,重新申报时须一并上传园区、街道分管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意见。
本年度申报工作中协议企业或单位需提供协议中涉及的指标达成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涉及“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指标的企业还需提供“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或者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报告”。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科技局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财政局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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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szcpc.com/te_news_news/2019-04-25/62825.c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