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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2019年省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开始啦!

 

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请企业对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真填报《示范智能车间申请表》,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出具信用承诺书;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拟申报的示范智能车间须已建成并正常投产使用,原则上一家企业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车间

请企业于6月25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区镇经发部门,区镇经发部门汇总后报市工信局产业投资科。
文章来源:http://www.szcpc.com/te_news_news/2019-06-13/66625.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