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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三网融合创新基地及试点示范园(区)开始申报

          2014年8月8日,江苏省经信委发布了江苏省三网融合创新基地及试点示范园的申报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三网融合创新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江苏省三网融合试点示范园(区)认定办法》,我委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省三网融合创新基地和三网融合试点示范园(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主体

  (一)类别:包括江苏三网融合创新基地、江苏省三网融合试点示范园(区)两类。

  (二)主体:本省从事三网融合技术、产品、业务创新发展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可申报江苏省三网融合创新基地;本省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信息产业集聚区,可申报江苏省三网融合试点示范园(区),已被认定为江苏省三网融合试点园(区)优先认定江苏省三网融合示范园(区)。

  二、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别填写《江苏省三网融合创新基地申报书》(附件1)、《江苏省三网融合试点示范园(区)申报表》(附件2),并于9月12日前报送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以下简称各有关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直接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申报。

  (二)各有关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江苏省三网融合创新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江苏省三网融合试点示范园(区)认定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或“不推荐”意见,并于9月19日前将汇总结果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各申报单位应按照省、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求,定期或及时报送三网融合工作统计报表和相关信息,否则对其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所在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申请报告(纸质1份)、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1份),项目申报单位具体申报材料(纸质4份,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各市(县)及省级单位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须将电子稿一并上报。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市(县、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审查,认真把关,确保申报工作质量。

  (二)本通知及相关申报表电子文档,可从省经信委网站(www.jseic.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

  联系人:姜永发

  联系电话:025-82288072(兼传真)

  邮    箱:wynjyf@189.cn

 

 附件:1、江苏省三网融合创新基地申报书

      2、江苏省三网融合试点示范园(区)申报表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8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szcpc.com/te_news_news/2014-08-15/9826.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