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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及各区县专精特新奖励政策汇总

以下是常理企业服务为您整理的无锡市及各区县专精特新奖励政策汇总,一起来看看吧!

 

01 江苏省

政策奖励

√龙头骨干企业:

对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龙头骨干企业,按不超过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的实际出资额现金部分的5%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不超过软硬件投入的20%、不超过贷款利息的40%予以补助,两者合计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软件企业:

对具有“专精特新”特色的软件企业,按不超过上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相关投入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政策奖励

对具有“专精特新”特色的软件企业,按不超过上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相关投入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02 无锡市

政策奖励

对于首次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中小企业的,市财政分别给予 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复审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 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外地迁入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迁入当年视作 首次获评进行奖励。

实施时间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无锡市委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办实事清单》

 

03 江阴市

政策奖励

对首次通过江苏省专精特新软件企业评估的,给予最高 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深入开展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企业新一轮培育工程,对当年达到培育目标的,给予最高 5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产品”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隐形小巨人”的企业,最高给予 国家级100万元、省级3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

中共江阴市委江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推进产业强市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04 宜兴市

政策奖励

对当年度评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一次性奖励 50万元;对当年度评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 50万元、30万元

 

05 经开区

政策奖励

首次通过江苏省专精特新软件企业评估的,给予 30万元奖励;

对首次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分别给予 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无锡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给予 0.5万元奖励。对外地迁入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入经开区认定口径后),给予 1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湾科技创新带政策实施细则及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06 滨湖区

政策奖励

首次通过江苏省“专精特新”软件企业评估的,给予 2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按最高 50万元给予奖励;省“专精特新产品”“科技小巨人”企业,按最高 30万元给予奖励;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最高 20万元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

中共滨湖区委滨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湖区加快建设太湖湾科创带引领区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07 锡山区

政策奖励

对于首次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 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区级一次性奖励;

对通过复审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 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区级一次性奖励。

对外地迁入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内其他市迁入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更新属地信息并分别经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通过后,迁入当年视作首次获评进行奖励。

政策依据

中共滨湖区委滨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湖区加快建设太湖湾科创带引领区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08 惠山区

政策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

中共无锡市惠山区委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09 梁溪区

政策奖励

对首次列入江苏省专精特新软件企业,分档择优给予最高 50万元奖励。

对首次获评国家、省、市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档择优给予最高 3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中共梁溪区委梁溪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10 新吴区

政策奖励

对获评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和专精特新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 100万元、6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跟进奖励;对获评为省、市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 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

中共新吴区委新吴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http://www.szcpc.com/te_solution_b/2023-06-27/83025.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