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江苏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03 09:40 浏览量:242
2014年10月31日,江苏省科技厅网站下发了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江苏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的通知,全文如下:
苏企研联席发〔2014〕8号
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
“江苏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的通知
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加快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百千万”行动计划,不断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二批“江苏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原则上按照《“江苏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方案》中的遴选条件。同时,根据不同企业特点,软件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生物医药企业及科技服务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可放宽到企业上年度80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比重放宽到1.5%以上。
二、遴选程序
1、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遴选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向省辖市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申请材料,包括:
(1)《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申请表》(附表1);
(2)《拟遴选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信息表》(附表2);
(3)有效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等核心技术证明材料。
2、地方推荐
省辖市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确定的各地、各系统企业研发机构推荐名额数,统一由各省辖市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或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厅)行文,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机构名单,连同企业申请材料报送至省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地、各系统企业研发机构推荐名额见附表3。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宣传和指导,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提升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的影响力;
2、科技、经信、发改等单位切实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共同做好遴选工作;
3、上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