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2014年度贷款贴息的通知
来源:高新区科技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08 15:01 浏览量:164
区内各相关科技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导向作用,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苏州高新区加快科技投融资平台建设办法》(苏虎府规字[2013]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高新区科技企业申报贷款贴息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科技企业是指在苏州高新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具有较好的信誉,并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的企业。包括: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先锋企业;
近三年内获批科技项目计划立项企业;
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企业;
苏州科技城及经认定的区内科技孵化器、加速器、省级以上科技产业园等基地内的科技企业;
经认定的软件、服务外包企业;
其他经科技办公室经必要程序认可的企业。
二、贷款贴息金额
科技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或通过省、市科技贷款立项的贷款,或由区科技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通过债券市场融资的,均可给予基准利率30-50%的贷款贴息;科技企业从科技小贷公司获得直接贷款融资的,可按银行同期利率为基准,给予相同比例的贷款贴息。
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将获得最高限额的贷款贴息。
同一企业每年度获得的该种补贴上限为30万元人民币,最多可享受三年。
三、贷款利息支出期限:
利息支出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间支付的贷款利息。
四、申报材料要求
科技企业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见附件1)(盖章) ;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3、科技企业、科技立项等相关科技辅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4.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进帐凭证、企业结息汇总表(见附件2)和付息凭证(凭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或银行印章);
5..其它相关的材料。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时间: 5月1日前。
2.申报材料装订: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同时须提交:苏州高新区科技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电子版,可发送邮箱;
3.报送地址: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 科普路58号 科技大厦1508室
4、 联系人: 邵一民 电话: 68751523
邮箱: shao.ym@snd.gov.cn
希望高新区各科技企业,积极申报高新区科技金融政策,享受贷款贴息补贴,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苏州高新区科技局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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