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重复申报国家重点新产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17 11:47 浏览量:368
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1、申报单位当年度只允许申报一个新产品方案项目;
2、同一项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称号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科技部同一年度的科技方案;
3、已列入新产品方案的同一产品及类型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若申报项目称号相同,而类型不同,则有必要供给该类型所采用的新的授权专利及其说明书摘要,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内容,以证明其比原列入方案项目的产品有严重的改进和立异,方可申报。
苏州博远企业办理有限公司,建立于2007年,是江苏省建立最早的科技项目申报辅导安排之一。公司具有一大批专业、敬业、
高效、经验丰富的项目申报技能团队,自建立以来,已累计向超越1000家企业供给过各方面的咨询效劳,深受客户的信任和喜
欢,在业界也具有很高的名誉和评价。
博远企业办理作为一流的办理咨询和效劳外包企业,在中心领导层的带领下全力打造最优异最杰出的效劳型安排。公司最中心
的力气是先进的办理理念和把客户作为焦点的精力,博远企业办理吸收和立异了最优异的办理思维特别是日本和欧美的办理理
念,并和我国的思维融和在一起开展立异,立志把这些思维和理念传达到有需求的企业。 博远企业办理依据企业的具体的情况
,派专业的项目经理到企业界部开展调研,依据企业的不同情况作成具体项目计划书,为企业开展办理咨询效劳,解决企业中
存在的问题
业务受理:高新技能企业确定、高新技能产品申报、专利请求、授权请求、科技项目
联系人:薛工
电话:1599582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