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导手册!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19 09:00 浏览量:13
第一步 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先根据上述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初步符合条件就可以继续往下走了。
第二步 网上注册登记
在这个步骤里,企业要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进入系统后点击右边红色按钮的【企业申报】进入用户登录界面。(用户名和密码丢失的,可登陆“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通过“企业申报-找回密码”功能进行找回)
不少申报企业习惯性点击第一项菜单“认定管理”,这是错误的!“认定管理”及“专家管理”均是认定管理机构使用的。
新用户直接注册进入申报系统后,先要完善企业信息,注意“行政区域”务必选择“计划单列市”。
完善企业信息后,要按照保存、打印、选择地方认定机构并提交的顺序操作,提交之后由地方认定机构审核、激活,只有在激活之后才能进行高企认定申报材料的填写等操作。
关于【用户激活】,不少企业就有疑问了,什么是“用户激活”?
企业通过注册获得了用户名和密码,只是表明可以登录进入系统,并不是说可以申报高企;若想获得申报业务,还需激活账户。具体做法:在企业注册信息管理里认真填写信息完善表,提交认定机构,审核通过后才算激活。
判断用户是否激活有一个办法:未激活时,企业注册信息管理里只有一个选项“企业信息完善表”;激活后,该项有四个选项“基本信息修改”,“核心信息修改”(更名),“变更认定机构”和“异地搬迁”。所以,无论在任何时刻,如果企业用户的企业注册信息管理里只有一项时,就说明是未激活状态。
需要注意:若企业在系统中注册过账号,并已被认定机构激活,就不能再注册新的账号。
不少企业以前曾注册过高企账号,后来因种种原因公司信息发生了变化↓↓↓
清妞,企业注册信息或名称发生了变化,进行更改需要走什么流程?
企业登陆系统后,可在企业注册信息管理模块中进行信息修改或更名操作。
(1)企业基本信息修改的内容不需要地方认定机构审核,企业可直接修改保存;
(2)企业核心信息修改或更名操作需要提交地方认定机构审核,并按照所在地区规定报送相关纸质材料;
(3)企业注册地(仅限省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认定机构时,可在企业注册信息管理模块下进行操作,并及时联系原认定机构请求处理。
第三步 线上填写认定申请书
认定申请书涵盖了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研发活动、高新技术产品等内容,是对企业认定条件情况的具体说明。
填报时企业一定要注意各个表格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例如:“主要情况”表中的“获得知识产权数量"须与“知识产权汇总表”中“获得知识产权数量”一致。(系统自动校验填写材料和提交材料的一致性,请按照保存—打印——提交认定机构的顺序完成操作。)
申报书格式请看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申报通知。
很多企业都会在网上申报步骤上出现问题,比如↓↓↓
清妞,我在网上填写了认定申请书并提交了,却显示“意见不通过”,这是怎么回事?
不通过是指企业未达到申报高企的资格,并且当年不得再次申报;
如果显示“退回”,则是是指认定机构将企业申报材料退给企业修改,修改后企业还可以再提交。
又或者,企业提交了信息之后,迫切想知道审核结果↓↓↓
清妞,如何知道高企申报审核的结果?
可以通过高企申报材料列表页的“状态”来判定申报材料的审理状态:
(1)已提交:申报材料提交给认定机构,还未处理;
(2)已受理:认定机构已经处理了该申报材料,受理环节意见为“通过”;
(3)已评审:认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且专家综合意见为通过;
(4)已认定:认定机构在认定环节意见为“通过”;
(5)备案中:认定机构已将申报材料报备给火炬中心,火炬中心已经进行了初步处理,这时候,企业去高企证书查询里可查询到高企证书编号;
(6)已备案:火炬中心已经给该企业发送了证书,并且留存了记录,企业正式成为高企,可查询到高企证书编号、发证日期、结束日期;
(7)申报材料被退回:在受理环节意见为“退回”,企业可重新修改申报材料,再次提交;
(8)已退回:在受理环节意见为“不通过”或企业被确认为黑名单企业,并从黑名单中“复活”或者“打回企业”,企业本年度失去高企申报资格;
(9)锁定:企业被确认为黑名单企业。
第四步 准备纸质申报材料
线上填报完毕后就该准备申报材料了。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包括封面、总目录、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等14个项目。
【注意】材料清单中须第三方出具的有:
1、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经营不足3年的企业,按实际年度出具)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应出具带有防伪条形码标识的专项报告)。
2、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3、加盖税务机关受理章的2015-2017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其他材料就需要企业自行准备了。每年材料清单都会进行略微调整,部分须按照模板填报的材料须下载最新通知中的附件。
第五步 系统上传附件清单
最后我们还需再次登录系统,根据填报内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上传。需上传附件有:
(1)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扫描件;
(2)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原件扫描件;
(3)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报告原件扫描件,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以上材料打包压缩后上传。所有附件须压缩成1个后缀为(.rar)格式、容量在15M以内的文件方可上传。如文件容量太大,可适度降低文件扫描的分辨率,或采用其他技术方法进行处理,但处理后扫描的文件须能看清。
✪ 企业基本信息下载地址:山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入口(http://218.26.1.108/index.jspx)
✪知识产权若是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取得须附知识产权权属人变更的证明材料。
✪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须经过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实际经营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提供(须正本或副本扫描)。
2018年共安排三批开展高企认定:
第一批认定申报截止时间:7月15日
第二批认定申报截止时间:9月15日
第三批认定申报截止时间:10月15日
申请材料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山西省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大平台(太原高新区长治路249号山西高创一层,长治路创业街口)席瑞丽 0351-7039505
备案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行政审批5号窗口备案(太原市坞城路50号,丽华甲第苑对面)吴玉祥 0351-7731368
推荐函备案: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行政审批窗口
最后,对于异地搬迁的企业,清妞也提供了如下解决方案↓↓↓
企业怎么进行异地搬迁?
高新技术企业需要进行异地搬迁,请联系转入地认定机构,由其在系统内操作。
企业异地搬迁成功后,下一步如何操作?
企业异地搬迁成功后,需重新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登陆后进行信息完善,如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3个重要信息与搬迁前系统内记录的信息一致,则可成功调取搬迁前企业的历史填报记录。
要素
条件
成立时间
在山西省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
科技人员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知识产权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研发费用
高新产品收入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
其他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