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机构补助申请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25 14:28 浏览量:169
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的确认条件
1、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和具体研发活动,在自然科学相关领域内围绕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持续开展研究和开发工作。
2、有必需的研发经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其研发经费应占年度总收入的40%以上;非独立法人(企业内设)的研发机构,其研发经费应占企业销售收入的6%以上。
3、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研发人员,并需有外籍专家长期参与研发工作。具有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其研发人员应占机构总人数的50%以上;非独立法人(企业内设)的研发机构,其具有相当本科以上学历、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专职研发人员占企业总人数的10%以上。
4、有固定的场所、先进的仪器设备、明确的组织机构和运行章程以及其他必需的研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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