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条件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07 13:27 浏览量:16
江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单位应具备实施相关项目的必要条件,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具备为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基础;企业单位应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资产、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必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并附合作协议。在建设期内有科技项目,有专利等研发产出。
3.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建有研发机构,过科技创新政策,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
4.申报项目须符合指南支持的领域或方向;实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不同计划;申报项目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能形成专利、软件著作权、自主专有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5.关于申报项目单位的限制:列入苏州科技信用档案不良记录的单位,限制申报项目。为及时准确做好科技统计工作,对于未按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单位予以限制申报。
苏州博远企业办理有限公司,建立于2007年,是江苏省建立最早的科技项目申报辅导安排之一。公司具有一大批专业、敬业、高效、经验丰富的项目申报技能团队,自建立以来,已累计向超越1000家企业供给过各方面的咨询效劳,深受客户的信任和喜欢,在业界也具有很高的名誉和评价。
博远企业办理作为一流的办理咨询和效劳外包企业,在中心领导层的带领下全力打造最优异最杰出的效劳型安排。公司最中心的力气是先进的办理理念和把客户作为焦点的精力,博远企业办理吸收和立异了最优异的办理思维特别是日本和欧美的办理理念,并和我国的思维融和在一起开展立异,立志把这些思维和理念传达到有需求的企业。 博远企业办理依据企业的具体的情况,派专业的项目经理到企业界部开展调研,依据企业的不同情况作成具体项目计划书,为企业开展办理咨询效劳,解决企业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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