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企业奖补申报资质认定评价工作开始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21 15:32 浏览量:58
1、关于集成电路(IC)设计及生产企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规定。
2、关于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关键材料及专用设备企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号)规定。
3、按照省财政厅、税务局、发改委、工信厅落实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规范程序,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对以上相关政策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并由权威机构出具审查报告,由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核准后进行公示,确认享受优惠政策企业名单。
示范应用认定项目
1、申报条件:
在昆山市境内依法注册并经认定的半导体企业;申报上年度期间企业获评各级(国家级、省级、昆山级)半导体领域的应用示范项目。
2、组织程序:
釆用简易程序,由企业自主申报,经市工信局核实后确定项目奖补金额。
3、支持方式:
开展半导体产业领域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项目评选,对获评昆山市级示范项目的,根据规模、成效和投入评选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和 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级称号的示范项目给予 2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研发支撑项目
1、申报条件
在昆山市境内依法注册并经认定的半导体企业;企业申报上年度按照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年研发投入超过300万元 (含);此项目与首轮流片项目、IP核使用购置项目不得同时申报。
2、组织程序:
项目釆用一般程序,由企业自主申报,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研发投入进行专项审计,按税务部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中的归集口径确定研发投入金额,市工信局根据审计结果并对照 税务年度汇算清缴加计扣除材料确定奖补金额。
3、支持方式:
对经认定的年研发实际投入超过300万元(含)的半导体企业,按照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累计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 万元。
上级立项支持项目
1、申报条件:
在昆山市境内依法注册并经认定的半导体企业;上年度新批国家、省级以上立项资助的半导体产业重大科技项目(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等)的项目实施企业;此项目与研发支撑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组织程序:
釆用简易程序,由企业申报,经市工信局核实后确定项目奖补金额。
3、支持方式:
对当年获得国家、省级以上立项支持的半导体产业重大科技项目,给予其所获国家、省实际到账额的50%的奖励,根据国家、省拨付到位资金额度分期实施,每家企业累计总额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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