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园建设评估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18 16:57 浏览量:165
截止时间
11月22日
申报主体须为切实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的,本省范围内省级及以上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省级互联网产业园、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产业集聚区等
同等条件下,省级及以上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省级互联网产业园优先。
1、各申报单位依据《评估规范》要求,填写《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园申报书》,连同附件材料报送各市主管部门(含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2、各市、省管县(市)主管部门依据《评估规范》相关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于11月22日前将推荐结果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报省工信厅。
3、本年度全省范围入选园区不超过3个,重点是建设集聚成效明显、产业特色突出、应用成效显著的大数据发展载体,请各市严格把关、认真推荐。
4、省工信厅将按照《评估规范》的流程开展各环节评估工作,对发展质量高的园区授予江苏省大数据产业园称号并授牌,在此基础上,重点打造省级大数据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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