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新区内资企业科技工作指南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07 14:31 浏览量:394
2014年高新区内资企业科技工作指南
一、企业研发项目备案
(一)政策
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具体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二)备案要求
1、研发费用能够单独归集核算,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
2、研发活动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内容;
3、新备案企业需要登录苏州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平台(http://kjba.suzhouinfo.cn/Account/LogOn?ReturnUrl=%2f)注册后履行申报备案程序。
(三)备案时间
全年。
二、专利申请
(一)政策
1、申请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千元(常熟市3千元,高新区2千元),授权后再奖励9千元(常熟市6千元,高新区3千元);
2、申请国外专利(PCT专利)每件资助2万元;
3、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奖励2千元(常熟市1千元,高新区1千元);
4、外观专利授权后每件奖励7百元。
(二)申请要求
1、专利申请资助采取备案制度,专利申请人在专利申请之前需报高新区科技局备案。对未通过备案的专利不予资助。
2、专利申请人直接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将专利申请资助或授权奖励材料报高新区科技局,申报日期为专利申请月或授权公告月次月16日至30日,逐月申报,逾期申报和申报材料不齐的一律不予资助或奖励。
(二)申请时间
全年。
三、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一)、政策
1、税收优惠: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认定奖励: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常熟市奖励10万元,高新区奖励2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满一年以上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三)申报时间
2014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分批截止日期2014年4月1日,6月1日,8月1日。
四、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
(一)政策
新获得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给予奖励每只3万元。
(二)申报要求
1、产品符合《江苏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2013年)》;
2、申报产品应该是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或为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为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
4、产品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申报的产品利税率不低于20%;
5、产品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用于该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产品的销售收入不低于10%;
6、从事申报产品研制开发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产品研制开发总人数不低于20%。
7、没有与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时间
2014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的分批截止日期为3月31日、4月30日、7月31日、9月30日。
五、苏州市工程技术中心
(一)申报要求
1、 在某一领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工程化实力,具备承担科技项目的能力,有技术水平高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人员和技术工人。
2、 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经组建充实完善后,应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
3、 拥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在组建过程中有一定资金匹配。
4、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拥有开拓创新、高效精干、管理科学的领导班子和管理队伍。
(二)申报时间
预计:第一批为5月份,第二批为9月份。
六、常熟市研究生工作站
(一)申报要求
申请设站认定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具有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和明确的产品研发方向,已承担本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3、 建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创新平台,或具有相应技术研发实验条件;
4、具有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的良好基础;
5、具有保证研究生团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以及保证研究生工作站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
进站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学科应具备条件: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并有支持本校(院所)研究生团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
2、合作学科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并已形成配套的学科群;
3、合作学科(学科群)具有相关的校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取得一定的应用技术成果或发明专利;
4、合作学科(学科群)具有能胜任企业研发任务的研究生团队及指导教师,并具有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丰富经验。近三年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参与了相关企业的技术研发工作,合作研发成果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时间
7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