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专利专项资助申请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28 13:47 浏览量:574
2014年7月17日,昆山市知识产权局发布了2014年专利资助的政策通知,全文如下:
昆知发〔2014〕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专利专项资助申请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科技局、昆山高新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花桥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各镇科技办:
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昆委〔2014〕23号)文件精神,为了更有效发挥我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的激励作用,现组织开展2014年专利专项资助申请工作。
一、资助对象
1、申请主体符合下列任一条件且未被列入“专利资助申请黑名单”:
(1)在昆山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具有昆山市常住户口,或在本市创业、有经常居所的个人,且以本市地址申请专利的。
2、专利在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进入实审或授权,且未获得过资助,可申请专利资助;以进入实审通知书的发文日、授权公告日的日期为准。
3、专利技术符合我市产业政策,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相符;专利申请真实有效,专利权属明确。
4、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代理机构须已在市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
二、资助标准
专利资助资金分批集中下达,其中发明专利资助按“实审、授权”分阶段下达,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均为授权后下达。具体资助金额见下表(单位:元/件) :
|
发明 进入实审 |
发明 授权 |
实用新型授权 |
外观设计授权 |
法人 |
2000 |
8000 |
1000 |
600 |
个人 |
1000 |
2000 |
1000 |
- |
企业在2013年12月申请的发明专利(以专利申请日为准),取得初审合格通知书后,可给予发明申请阶段2000元/件的资助;区镇科技局(办)另有规定的,以区镇科技局(办)的规定为准。
三、申请材料
专利资助申请由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提出,其中发明专利按“实审、授权”分阶段提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权后提出,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专利申请人身份资格证明:
(1)法人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2)个人:本市户籍的,提交个人身份证;非本市户籍的,提交个人身份证及在本市就业或创业的书面证明。
2、证明材料:
(1)发明专利:
进入实审提交“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授权后提交“发明专利证书”。
(2)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3)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四、受理审核
1、申请人进入“智慧昆山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平台”(网址:http://zl.kscxfw.com/),在“昆山市专利资助申报入口”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即成为平台用户,可使用服务平台相关资源。
2、申请人注册成功后,在“昆山市专利资助申报入口”登录专利资助申报系统。填写用户信息后,导出并打印专利资助申请人登记信息,签字盖章后交各区镇科技局(办)。区镇科技局(办)对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方可在线提交资助申请。
3、区镇科技局(办)对申请资助的专利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初审;
4、市知识产权局对初审合格的资助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对每批次申请资助发明专利数20件以上,及其他疑似存在违规情况的申请人,将逐一进行现场检查。
5、复审合格的专利,将列入当期专利资助清单,集中下达资助费用。
6、经查证,存在明显作假等恶意违规行为的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将被列入“专利资助申请人黑名单”,取消政策支持,并通报各区镇和相关部门;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资助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